发表于:2014-11-04 20:00:52|来源:商会秘书处
一、根据《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章程》,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由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理事会员等额选举产生。
二、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共选举产生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秘书长(兼)1人。
三、候选人名单由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筹备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提交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确定。
四、商会领导机构成员的选举采用举手表决鼓掌通过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五、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到会会员的同意,鼓掌通过为当选。
六、本选举办法经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筹备组秘书处
201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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